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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9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已获得国家、广东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资助,且已实际使用获资助资金80%以上。

      二、资助标准

      在专项配套资金年度支出预算额度内,按照最高不超过上级资助资金70%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三、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下载填报《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资助申报表》;

      (二)提交《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资助申报表》第四项所列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复印件按A4纸型正反两面制作,编写页码(不含封面),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受理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受理时间

      2019年5月27日--5月31日18:00点

      七、受理地点

      福田区深南中路1043号文化大楼1楼文创资金受理室

      八、审查程序

      提交书面材料—初审—财务数据审查—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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