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及资助标准
(一)对新建成并获得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的建设支持。
(二)已开业酒店升级改造后获得国家旅游局五星、四星级酒店评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
(三)已享受过升级资助的酒店,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于2016年1月1日之后首次获得旅游主管部门五星级、四星级酒店评定。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高星级酒店建设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企业首次获评五星级、四星级酒店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官方证书、星级酒店牌匾的照片、复印件等)。
(五)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外文材料应附中文译文)。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0日。
龙华新区2019年旅游业创新发展—高星级酒店建设资助项目集中受理,分批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