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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华区2019年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为加强科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资助标准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扶持标准如下:

    (一)对“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深圳市级扶持金额2亿元以下(不含)的给予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5000万元的配套扶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2亿元以上的给予深圳市级扶持金额30%、不超过1.5亿元的配套扶持。

    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十大海外创新中心”“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扶持。每家单位每年获得的该项配套扶持金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二)对“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场地装修费不超过实际扶持总额的20%,场地装修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对“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项目依托单位在龙华区外的,经评审能够在龙华区实现该项目立项的主要预期成果和效益,按本条第(一)、(二)款标准给予扶持。

    三、申报条件

    申请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人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三)上级资助经费已到账,且上级资助经费的实际到账时间应在申报之日前2年内(在《实施细则》实施的第1年,可在申报之日前3年内;项目经费分批到账的,以最后一笔经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材料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申请配套扶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华区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配套扶持申请书》(登陆龙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的牵头依托单位在龙华区外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牵头单位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承诺书(可在龙华区实现项目立项的主要预期成果和效益);3.项目落地龙华区的实施方案;

    (九)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中期监理报告(如无,可不提供);

    (十)项目验收情况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十一)其他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申请房租及装修费扶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华区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房租及装修费扶持申请书》(登陆龙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本年度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的完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租房合同、装修合同,房租、装修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支付凭证;

    (八)其他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上述申请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项目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请申请人严肃对待。

    五、审批程序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扶持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配套扶持: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签订资助合同——办理资金拨付。

    (二)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房租及装修费扶持: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六、申报时间

    2019年4月8日-12月31日(每月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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