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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质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申请表需提交给受省局委托或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我局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省局委托的行业系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请参见省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最新信息栏的通知),各协会会员企业直接提交所属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并统一提交材料;非受委托行业协会会员或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均提交给广东省市场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并统一提交材料;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于网上提交申请。

      (二)在网上提出申请后,须将所有书式申请材料提交签署意见的行业协会,符合公示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加盖协会印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

        (三)我局将于2019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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