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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大鹏新区2018年旅游产业—旅游品牌建设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项目

           旅游品牌建设项目扶持。

    二、资助标准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政府审核。

    三、 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2015年)》中所确定的旅游产业类别;

            (六)申报项目已完成。项目开展、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




    四、 申报材料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结合线下验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申报项目未通过网上受理前,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

            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获得网上受理后(项目在“已受理的申报”栏中显示后打印),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含项目扶持申请书及附件)。

            纸质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需含全部内容的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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