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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盐田区奖励入围500强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一年度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0强”企业给予奖励。

    二、资助标准

    支持强度: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并申请获得了5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集中审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须为上一年度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申请“中国500强”奖励的企业须为上一年度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或者企业年报申报的;

    (三)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其它有关行政部门调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后未满两年的;

    (四)近三年有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或者仲裁的;

    (六)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七)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判的;

    (八)提供虚假资料的;

    (九)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请首次入选“世界500强”奖励的企业还须提供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请首次入选“中国500强”奖励的企业还须提供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五、受理时间

    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段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系统升级暂未开放。系统升级期间,请直接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审批程序

    申请人登陆“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并下载申请书—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凭拨款凭证向区经促局(科创局)提交拨付申请—区经促局(科创局)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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