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项目库>>申报指南
  • 关于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且是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1.对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

    2.本补贴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宝安区企业参加展会展位费补贴申请表》。

    2.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支付展位费或展示服务费的银行对账单、回单等支付证明原件。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展合同复印件。

    6.展会期间展位、活动现场现场照片原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宝安区企业展位费补贴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7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14日。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初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微信公众号
热线电话:

0755-26603525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