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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年大鹏新区市长质量奖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审批内容

    辖区企业获深圳市长质量奖扶持。

    二、支持方式、类别及标准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扶持方式;

    (二)专项资金采用一次性扶持方式进行扶持;

    (三)扶持办法及标准:

    鼓励企业提升质量创建品牌。对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市长质量奖鼓励奖”的,分别给予200万、100万和5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五)已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附企业据此制作的在大鹏新区纳税情况明细表);

    (四)企业简介及相关产业企业证明材料;

    (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获奖文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

    (七)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情况简介(加盖单位印鉴);

    (八)其他相关资料。

    五、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16日(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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