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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华区2018年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及资助标准

    为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对已完工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

    1、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下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3、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

    (一)企业信息化一般项目包括: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工业产品数字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第三方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租用。

    (二)硬件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

    (四)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五)企业信息化项目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六)项目资助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算。

    二、申报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申请书》。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有关项目实施的合同或协议、验收报告。

    (六)信息化项目费用清单。

    (七)实际发生费用的有关发票、票据。

    (八)市级两化融合资助证明文件(申请市级两化融合项目配套资助的需提交)。

    (九)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时限要求

    2018-10-18--2018-10-31

    龙华区2018年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区经济促进局集中受理,分批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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