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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华新区2018年现代商贸业——连锁直营网点拓展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及资助标准


    鼓励我区零售、餐饮、酒店类连锁企业总部拓展直营网点。


    (一)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零售、餐饮类连锁总部企业,每新开设一家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直营门店,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业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累计200万元。


    (二)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酒店类连锁总部企业,每新开设一家连锁直营门店,一次性给予10万元开业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累计4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企业应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企业拥有的直营店除申报的新开设直营店之外应不少于2个,且开业时间超过1年。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连锁直营网点拓展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总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市内外原有直营网点及新开设直营网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网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审计报告复印件及门店照片等)。


    (六)零售、餐饮类连锁企业总部还需要提供新开设直营网点的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七)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30日


    第二批:2018年09月20日--2018年10月26日


    龙华新区2018年现代商贸业——连锁直营网点拓展资助项目常年受理,集中审核(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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