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按照获得深圳市扶持额的8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800万元。
二、扶持范围
获得深圳市军民融合资金扶持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五)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
(六)企业获得上级部门军民融合扶持认定或资助的有关文件(如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八)提交向市里申请相应扶持的整套资料(此项不须提交扫描件,如企业通过审核,则提交一份纸质版,连同“申报书”一并交至行政服务大厅)。
四、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