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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岗区2018年传统优势产业配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标准

    对协会或科研机构获得的公共平台类资助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40%给予配套,其他项目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二、扶持范围

    获得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势产业提升专项认定和扶持(包括公共平台、行业重大项目、应用及创新、品牌、国际化拓展等,不含企业技术中心)的龙岗区传统优势产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4.企业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5.企业获得上级部门资助的有关文件复印件(如获得资助的通知公告、文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7.提交向市里申请相应扶持的整套资料。

    四、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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