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二、扶持范围及申报条件
1.取得市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2.取得市重大项目奖补的技术改造项目;
3.取得市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五)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七)《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表》的打印件;
(八)企业获得市级部门技术改造扶持认定或资助的有关文件(如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提交向市里申请相应扶持的整套资料。
四、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