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标准
1.对新成立的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每个给予10万元的专项扶持;
2.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每年在区内为服务会员企业开展6次以下的活动,按其活动实际支出(包括场地费、专家费和资料费,下同)的40%给予补贴;开展6次以上的活动,按其活动实际支出的60%给予补贴。每年申请一次。一个行业协会1年扶持额最高为20万元。
本条款与区科技创新局服务机构等扶持不能重复申请。
二、扶持范围与标准
新成立的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以及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不含金融类行业协会)为服务区内会员企业开展的有关活动。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将下述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审。
(一)申请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新成立专项扶持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1.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有本人签字)。
(二)申请龙岗区产业类行业协会活动专项扶持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1. 申请表;
2.行业协会服务会员企业活动情况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有上年度年审记录);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有本人签字);
6.每个活动的通知、方案和签到表;
7.每个活动实际支出的发票(包括场地费、专家费和资料费)。
四、申报材料
2018年网上受理时间:9月10日-11月30日。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初审(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