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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7年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参股支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 特支计划 、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 孔雀计划 、深圳市 孔雀计划 创新团队、宝安区创业创新团队,且在我区创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二、资助标准

    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下设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对获得超过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风险投资总额20%、最高200万元的阶段性参股支持。

    三、申报条件

    1.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区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生产企业的人才(团队);

    2.创办的企业实际出资额(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且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我区;

    3.获得超过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工业企业、高科技企业或者符合我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我区其他优势产业领域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项目情况介绍资料

    3.团队主要成员情况介绍

    4.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参股支持申请表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工商营业执照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申报程序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厅。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需盖公章,申请材料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宝安区产业集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4.宝安区产业集团对申请材料进行专业性复审。

    5.宝安区产业集团对按引导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核定是否予以投资。

    6.核定予以投资的项目,将申报对象和补贴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等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宝安区产业集团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申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周日:上午9:00-12:00

    七、办结时限

    90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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