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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罗湖区2018年科技创新专项-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建设扶持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加快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优质产业集聚,对经罗湖区科技创新局认定的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给予建设经费扶持。

    二、申报条件

    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位于罗湖辖区内,且已经罗湖区科技创新局认定通过。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审批额度: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扶持标准:按建设投入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园区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孵化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客空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审批方式:本计划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跟踪监管服务的原则。




    四、申报材料

    (一)登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包含基本情况介绍),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五)物业的产权或租赁证明资料;

    (六)入驻企业汇总表、入驻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租赁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七)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建设经费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扶持内容仅包括装修投入、公用设备购置、环境提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按A4纸型制作,编写目录及页码,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五、受理时间

    9月26日至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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