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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8年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依托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

    二、资助标准

    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实训学生在2017年6月15日之前签订实训协议的,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900元;实训学生在2017年6月15日(含)之后签订实训协议的,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资助期限为6个月。

    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

    三、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四、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一年可多次申报。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




    五、申请材料

    (1)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国、地税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承诺书;

    (6)《实训人才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人才实训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8)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人才实训总结表(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报时间

    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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