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
创客在南山创办企业的,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资助范围包括设备费、办公场地租用及管理费、材料费、外协费等企业经营费用,不含企业人员费用。
三、申报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四、申请条件
(1)创客近2年内在南山注册成立企业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近1年内获得至少100万元天使投资且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3)创客应在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在企业的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及以上(含技术入股);
(4)企业需缴交社保员工5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交数据),且申请当月社保人数不低于5人;
(5)本项资助不能与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同时享受;
(6)每企业限资助1次。
五、申请材料
(1)创客创办企业资助项目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国、地税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费用凭证(包括项目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记账凭证等);
(6)企业验资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使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8)创客本人为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连续6个月企业缴纳员工社保证明;
(10)申报单位实际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近6个月水电费单据、管理费单据等);
六、申报时间
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