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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南山区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支持计划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一)军民融合资质认证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军民融合产业,取得军工研制资质,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任务。

    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以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按一类资质给予支持)的,每类资质给予15万元奖励支持。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军民融合服务业务,增加我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潜力。

    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

    (三)军民融合科研项目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军民融合科研项目研发,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对上一年度获得市军品科研项目合同奖励扶持计划支持的军品科研项目,每项科研项目合同给予15万元奖励资助,每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国防专利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积极申请国防专利。

    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的,每件授权专利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每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支持计划

    为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工作。

    上一年度完成编制国家军用标准的,每项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编制单位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军民融合资质认证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以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2017年10月以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证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二)军民融合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的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首次取得或复审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三)军民融合科研项目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获得市军品科研项目合同奖励支持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获得市军品科研项目合同奖励支持。

    (四)国防专利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获得国防专利授权。

    (五)参与国家军用标准编制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完成编制国家军用标准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在南山区;

    2、上一年度完成编制国家军用标准。




    三、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四、办理流程

    本计划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受理和资助情况不予公开。

    (一)申请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或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官网查看通知公告栏《关于申报军民融合产业支持计划的通知》,下载军民融合产业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整;

    (二)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委托有保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辅导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脱密。区科技创新局受理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单位申请,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六)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七)拨付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或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官网查看通知公告栏《关于申报军民融合产业支持计划的通知》,下载并填写军民融合产业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复印);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事业单位除外);

    4、其他证明材料(请不要提交涉密材料。若项目证明材料涉密,请脱密后提交,并出具单位脱密证明文件。)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复印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六、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时间 

    2018年9月30日-2018年11月1日 

    (二)项目材料受理审核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日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日将申请材料递交深圳国防科技工业协会(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3栋3楼)进行现场审核。

    申请材料中复印件及申请支持事项相关的材料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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