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南山区内已注册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资助标准
委托第三方机构就活动举办的内容形式、活动场次、服务企业(个人)数等指标进行核实,根据结果分档资助。
1、A档:资助年度内举办非盈利性科技服务活动不少于15场,且服务企业(个人)数不少于600人次,被服务企业投诉率低于10%,第三方媒体报道宣传不少于15次、主流媒体(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体)报道不少于5次且自媒体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最高资助50万元;
2、B档:资助年度内举办非盈利性科技服务活动不少于12场,且服务企业(个人)数不少于400人次,被服务企业投诉率低于10%,第三方媒体报道宣传不少于10次、主流媒体(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且自媒体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最高资助30万元;
3、C档:资助年度内举办非盈利性科技服务活动不少于8场,且服务企业(个人)数不少于200人次,被服务企业投诉率低于10%,第三方媒体报道宣传不少于8次、主流媒体(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且自媒体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最高资助20万元;
4、单个服务机构每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四、申报条件
1、在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
3、科技服务机构按备案内容开展公益性质科技服务活动。
五、申报材料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服务活动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5、科技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成果(媒体报道、活动图片、、讲师PPT、其他材料等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六、申报时间
1、本年度科技服务活动举办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18时;
2、预申请: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18点止,在“南山科技创新在线”完成;
3、资金申报: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18点止,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完成;
4、以上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纸质材料提交方式、提交时间请留意申报系统提示和短信通知。